维权诉求书3篇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
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以下是本站分享的维权诉求书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维权诉求书1尊敬的昆明市政府各级领导。
我们是云南省农科院神州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宇澜山小区业主,天宇澜山小区地处美丽的盘龙江畔,昆明瀑布公园旁,小区共计建设4000余户住宅。
在昆明市政府倾力打造的城市新名片北部山水城瀑布公园一街之隔的天宇澜山,她原本应是上万业主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也应是昆明美丽的城市名片。
意想不到的是,小区被开发商违规交房至今,小区业主仍然生活在一个没有基本生活条件且安全保障严重缺失的工地里!下面,我们就小区现状及我们广大业主诉求呈报政府,以小区数千户居民的生命的分量,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并督促早日解决。
第一章 。
 。
天宇澜山小区现状2015年5月15日,本该是小区业主高兴的日子,这一天是首批业主接房日,但愤怒的是这一天变成广大业主上当受骗的开始,天宇开发商以欺骗的谎言告知业主配套工程三个月内保证完工,但在长达半年的陆续交房纠纷时间里,也没有任何部门告知善良的业主交房的必须条件。
至2015年8月,小区依然是黄沙漫天的大工地,天宇开发商并没有按承诺动工,部分业主因为租房太贵又要还贷,必须解决住房生计问题,在开发商再次承诺尽快建成条件下被迫接房入住,而大部分业主,是天宇开发商欺骗告知&ldquo。
具备交房条件,配套工程很快竣工,如不接房,业主须赔付违约金&rdquo。
接房。
到2016年1月,天宇开发商依然没有任何动工迹象。
此时,小区已经入住几百户人家,而小区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没有消防设施、没有自来水、煤气、电、门禁安保,小区道路下雨就是一条河沟,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绿化是一地荒野满目疮痍&hellip。
&hellip。
,就这样,开发商在小区没有验收,工程未完工情况下为减少他们的违约金,全然不顾业主安危,以欺骗业主手段违规强行交房。
上当受骗的小区业主,在入住半年后,眼看着一家老小人生安全得不到基本保证,而开发商依然理直气壮&rdquo。
以没钱动不了工&rdquo。
为由逍遥法外,业主万般无赖为了生存自发维权,通过市长热线、新闻媒体报道关注等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及谴责,2016年4月11日,200余名业主自发到盘龙区政府反映小区严峻安全问题,盘龙区政府立即组织现场会议,会议即达成4.11&ldquo。
关于天宇澜山项目推进工程会议纪要&rdquo。
,会议纪要明确了2016年6月30前开发商必须完成工程项目,同时会议确定组织成立了由龙泉街道办、神州天宇开发商、云南省农科院、业主代表四方组成&ldquo。
天宇澜山工程进度监督协调小组&rdquo。
,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监督开发商按4.11会议纪要完成工程项目。
让广大业主再次愤怒的是,开发商再次玩弄&ldquo。
无钱,没完成时间表&rdquo。
、&ldquo。
拖&rdquo。
字诀,再次欺骗忽悠广大业主和政府,时至今日,小区除勉强种了部分小树苗小草号称绿化完工,道路基本成型等部分配套项目,然而小区消防依然没有、门禁安保缺失、电梯到期未检、小区门口垃圾堆积如山恶臭熏天。
甚至物业公司以没钱为由,不顾小区安全随意把小区大门焊死封掉&hellip。
&hellip。
。
试问,在昆明这样明媚的蓝天白云下,是誰给了神州天宇开发商这样目无王法的胆量,只用两个字&ldquo。
没钱&rdquo。
&ldquo。
没有时间表,动不了工&rdquo。
就可以趾高气扬、逍遥法外!但天宇开发商真的是钱吗?缺的是德,我们的房款已经缴纳天宇地产之手,小区房子卖掉80%,而且天宇还在拟新建楼盘谋取违法违规的不义之财,天宇让数千业主生活在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不能保证的小区,而小区的每一寸土地、绿化、安保、水电气、学校等都是我们全体业主早已交钱买单,这是我们必须享受的合法权益。
&ldquo。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dquo。
,这句话已经写进我们国家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对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失信行为,要依法以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希望我们的政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系,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责令天宇地产公司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法律责任,严惩违法违规天宇地产公司,还我天宇澜山一片净土蓝天。
第二章 。
关于开发商必须做出承诺限期完成小区配套工程的诉求 。
1、开发商必须承诺2016年8月30日前保证完成项目1.1 。
4.11规定项目。
1.2 。
电梯定检并消除安全隐患。
1.3 。
必须立即打开A区南门。
2、开发商必须承诺2016年9月15日前保证完成小区严重影响安全及基本生活保证项目2.1小区门禁系统、安保系统。
2.2撤除小区金汁河畔垃圾站。
2.3必须换种恢复小区中央公园大树。
2.4必须完成大门门禁系统并投入使用。
3、开发商必须承诺2016年10月30日前保证完成项目3.1消防设施完善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3.2开通天然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3.3完成AB区道路、天宇路建设。
3.4开发商以代缴契税为名,挪用业主资金,数额巨大,责令开发商限期上交相应税款并开具业主契税发票。
3.5责令开发商限期向业主开具所购房全额发票。
4、开发商必须承诺确定幼儿园招生时间及小学建设时间。
5、2016年12月30日前,开发商必须承诺完成小区所有配套项目并通过政府及业主组织验收合格。
第三章 。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停止侵权的诉求 。
 。
 。
1、因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大量不作为,导致小区物业管理质量低下,小区门禁被破坏、A区南大门物业公司以安全为由公然焊死大门禁止通行、电梯安全隐患事故频发、小区环境卫生等导致原本未建设完工小区更加雪上加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ldquo。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rdquo。
,为保证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现小区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依法成立业委会及业委会筹备委。
2、必须立即无条件打开A区南门,清除小区建筑垃圾、保证环境卫生,停止侵权行为。
3、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全体业主花钱聘请为业主服务...
维权诉求书3篇
2021-02-05 09:22:10 共14页 33.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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